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社團組織
凡年滿18歲以上之學生及社會人士,有志協助本會服務顏損及燒傷朋友並可配合服務時間者。
1. 行政組:活動或行政電訪、整對發票、折寄DM等行政庶務協助…。2. 活動組:不定期支援相關宣導、聯誼等活動。
(1) 如何更貼近傷友(2) 綜合討論
陽光基金會
陽光娃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留言列表